索引號 | 3212000028/2015-355112 | 分類 | 公安、司法 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公安局 | 發文日期 | 2015-03-04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5-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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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泰州市公安局編制。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咨詢投訴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說明和附表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州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鳳凰東路69號,郵編:225300,電話:86322669,傳真:86322669)。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安部《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則和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滿意為目標,以更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更好服務保障社會群眾生產生活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深化警務公開,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一是信息公開載體進一步拓展。建成覆蓋市局、各市(分)局、派出所及社區警務室的四級公安網站群,站點248個,建設平安泰州微博3個,在派出所、警務室等網站增加設置了“向群眾報告工作”、“社區治安提示”等警務公開欄目;在交通違法及計分查詢欄目的基礎上,進一步建成接處警、行政案件、刑事案件3個查詢欄目;建成開通WAP手機網站和交警公共微信;對辦事、投訴、咨詢等全面開通了手機短信告知服務;對尋人找物欄目增加了檢索篩選、請求服務等功能,進一步拓展了警務公開范圍。二是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在實現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工作網上在線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前置審核制度,在文件起草階段即對是否應當予以公開進行審核,并固化到辦公信息化系統,同時,市局辦公室(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每周對所有制發文件進行梳理,查漏補缺,及時公開。市局辦公室落實專人定期將公開文件整理報送政府信息公開中心,提供市民查閱。對刑事案件建立了受案回執、立案回復、破案回告、未破案件回訪“四回”制度;對依申請公開件,建立了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法制、督察、信訪部門會商制度,增強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規范度。三是信息公開工作的質效進一步提升。2014年,在市局外網網站、市政府網站、微博、報刊及電視臺等各類載體公開、發布各類信息一萬余條,市局網站訪問量過百萬余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加強警務及治安類信息發布。2014年,累計梳理增加政務公開欄目信息2100余條。同時,在政府網站部門動態欄目及我局門戶網站及時發布各類公安動態信息4870條,主要是關系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等信息。
加強與網民互動交流。2014年,市局領導以及交巡警、治安、消防等部門領導也先后14次走進網絡、電臺,就行風政風、隊伍建設、交通文明、防火知識等與群眾在線交流。
加強民意調查征集。通過在線調查、民意征集、民意反饋、建議選登等子欄目,向網民問計求策,就網民提出的建議、發表的評議,認真予以梳理、調研、辦理,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2014年,先后結合網民建議,配套開展網上民意征集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4年我局共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在規定時效內處理完畢,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在已答復的7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28.6%,主要涉及駕駛員數量和特種行業許可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1件,占總數的14.3%,主要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管理類信息。
“不予公開”的1件,占總數的14.3%,主要是因為申請人所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個人隱私,不予公開。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總數的28.6%,主要是因為申請人所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疇。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得1件,占總數的14.3%,主要是因為申請人所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本級公安機關所掌握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五、咨詢、投訴情況
全年,市局網上接收處理各類來信1467件,接受各類咨詢3120余人次,均按時辦結并回復,沒有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出現有效投訴、復議、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針對性和查閱便捷性,還需適應網絡通信不斷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改進和加強。
2015年,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公安執法、社會管理服務、公安隊伍建設的新期待,進一步加大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健全完善警務公開制度并抓好貫徹執行,重點是進一步加強現代通信技術應用,優化信息公開方式方法,強化公開針對性,更好滿足社會群眾生產生活需求;進一步做好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法規政策、社會治安動態和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價格收費等信息的公開,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打造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服務型公安機關。
七、說明和附表
現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泰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咨詢、申訴情況統計如下:
附表一
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主動公開動態信息數 | 條 | 7439 |
新增的規范性文件數 | 件 | 17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條 | 7 |
申請總數 | 條 | 7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網上申請數 | 條 | 6 |
3.信函申請數 | 條 | 1 |
4.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7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2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1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1 |
4.信息不存在答復數 | 條 | 2 |
5.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答復數 | 條 | 1 |
6申請內容不明確答復數 | 條 | 0 |
附表二
咨詢投訴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985 |
網上咨詢數 | 人次 | 1467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23 |
咨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324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730256 |
對信息公開處理不滿意的投訴數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