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212000029/2023-00002 | 分類 | 科技 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科技局 | 發文日期 | 2023-12-31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科技局
- 發布日期:2023-12-3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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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高標準高水平推進離岸創新中心建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市科技局牽頭制定了《關于泰州市離岸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過程
我市有著鮮明的產業特色和良好的產業基礎,招才引智和技術創新需求強烈,但因城市能級不高、創新資源承載力不足等現實因素困擾,存在著高端人才引進難、留用難,技術、項目創新要素吸引難、集聚難等問題,嚴重制約了企業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在市外科技創新資源富集地區布局建設離岸創新中心,可以鏈接當地的高端創新要素資源,構建“離岸研發孵化、泰州轉化應用”的協同創新模式,推動高層次人才向泰州集聚,高水平成果向泰州轉化。制定出臺本《意見》,旨在為全市離岸創新中心規范化建設和高水平運營提供指導和依據。
《意見》起草過程中,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基礎資料收集,提出《意見》基本框架思路及主要目標、重點工作等,經廣泛征求意見、多方論證形成了《意見(草案)》,經市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二、主要內容
《意見》聚焦高標準高水平推進離岸創新中心建設,明確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建設運營、認定管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一)總體目標:明確到2025年離岸創新中心建設、入駐項目、落地項目以及招引集聚高層次人才等方面具體目標。
(二)建設運營:從構建專業化離岸創新網絡、打造離岸創新良好生態、促進離岸創新雙向奔赴等方面,規范離岸創新中心建設運營。
(三)認定管理:明確區域及企業離岸創新中心認定條件,設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運行績效定期評估機制。
(四)政策支持:明確從離岸創新中心建設、運營、績效評價以及研發人員補助、入駐項目研發服務、金融服務等方面進行獎補扶持,幫助降低離岸創新成本,促進離岸創新中心可持續發展。
(五)保障措施:從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要素保障、強化督查考核等方面,為離岸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等方面提供良好保障。
三、創新舉措
(一)突破行政區劃、體制機制等限制,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開放理念,在國內外科創資源富集地區建設離岸創新中心,擴寬引才視野、拓展科創半徑。
(二)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突出城市間比較優勢和產業結構互補,形成靈活多樣、科學合理的離岸創新中心建設運營模式。
(三)構建“離岸—靠岸—在岸”項目孵化轉化體系,推動本土創新和離岸創新雙向聯動,趟出一條具有泰州特色的創新成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