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212000024/2021-354880 | 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商務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27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21-0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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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泰州市商務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泰州市商務局門戶網站下載。
? ? ? ?一、總體情況
?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泰州市商務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泰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泰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深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強化公開信息的審核、發布與更新,滿足和保障了新形勢下社會公眾對商務行政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 ? (一)主動公開情況。完善市商務局門戶網站內容建設,督促各處室豐富互動交流、辦事服務、提高更新頻率,全年共發布393條信息,其中商務動態283條,通知公告49條,定期向信息公開查閱點等渠道移交文件。在局網站發布《關于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現狀及對策建議》、《生活必需品監測運行分析》、《企業或者個人如何進口自用疫情防護用品》等社會關心的內容,及時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針對“12345”熱線交辦的群眾咨詢的問題,做到第一時間了解、第一時間回復,全年共完成“12345”熱線交辦單80件,主要負責人參加市“12345政風熱線”上線活動一次,參加省“政風熱線·市長上線”一次,以實際行動關注和回應群眾。在疫情期間及時公開泰州市2020年春節和兩會期間保供穩價工作應急預案、泰州市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等內容,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做出切實貢獻。聯合市委宣傳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現場發布高質量發展電子商務若干政策并回答記者提問。
? ?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和答復規范,做好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復等各個環節工作,2020年共辦理3份群眾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咨詢,其中1份作其他處理(當面告知),1份屬于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1份結轉下年度辦理。
? ? (三)政府信息管理。對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共公開規范性文件7件(其中當年公開規范性文件2件)。推動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涉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名錄等27項共享數據目錄,全年上傳文件70余份;轉發國家級、省級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切塊資金支持辦法,2020年省級流通業現代化和促進消費切塊資金支持辦法,聯合財政局等部門制定《泰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抗疫情穩外貿的意見》資金、泰州市促進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的支持辦法,并將以上資金支持辦法擬安排的項目或名單在局網站公示。
? ? (四)公開平臺建設。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局網站信息發布實行三級審核制度,把好政治關、文字關。與泰州移動公司就網站安全、漏洞處置等方面合作,購買網絡安全監測設備及相關服務,加強局網絡安全防護。制定《泰州市商務局重大敏感網絡輿情反饋核實和網絡辟謠工作機制》,按照業務“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處室做好本領域網上輿情核實反饋和網絡辟謠工作,阻斷網絡謠言傳播。
? ? (五)監督保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要求,及時梳理政務公開內容并不斷補充完善,展示商務發展動態。出臺《泰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的通知》(泰商發〔2020〕184號),細化工作目標、具體任務和措施要求,將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目標分解到各處室、單位,進行監督考評,實現壓力傳遞,確保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做、責任有落實。
? ?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3 | 2 | 7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 | +2 | 516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 | -1 | 375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3 | -1 | 1 | |
行政強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 ?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社會公眾的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策解讀及主動回應方式還需更加豐富。二是商務門戶網站宣傳度不高、受眾面不廣。三是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提升。
? ? 2021年,市商務局將嚴格按照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提升政務公開能力和素質,加大檢查和督促考核力度。二是提高公開信息質量,規范發布內容,及時公開群眾關注度高、信息需求量大的重點信息,想群眾所想,發群眾所需。三是豐富信息公開形式,在用好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網絡訪談、新聞發布會、交流座談、政策宣講等方式,拓展公開形式,擴大公眾參與。
? ?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 (一)完善辦事指南,提升服務水平。一是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及辦事指南標準化工作,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等信息。按照職能和行使層級,認領市級商務領域行政權力11項、34個子項,同時做好上下協調,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所有權力事項的名稱表述、子項設置等基本信息完全相同,申請材料、辦理環節完全相同。二是完善辦事指南。在認真維護本級事項的同時,耐心指導各市(區)商務部門完成相應工作,確保全市所有企業在辦理相同業務時所需要件資料、所經環節完全相同。三是提升服務指標。除國家政策、法規明文規定需要公示的許可事項,一律改為即辦件。現有32個權力子項,保留6個承諾件,其余26個改為即辦件,即辦件占比達到86.7%;保留作為承諾件的事項,辦理時間一律短為1個工作日,事項壓縮度達到85%。
? ? (二)透明權力運行,推進簡政放權。依法全面公開市商務局機構職能和11個內設處室職能等信息,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運行。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根據省、市審批改革辦統一部署,動態調整“江蘇政務網”中泰州市商務局權責清單,并及時公開。認領、刪除當年下放、精簡權力事項2項,包括: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新設變更備案,確保權責清單與實際運行情況一致。及時完善相關事項信息,確保與省審改辦要求一致,通過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信息檢測,并及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