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5-02-0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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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關于推進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傳統民房不動產登記實施方案》已經2025年1月24日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泰州市關于推進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傳統民房不動產登記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辦規〔2024〕3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古建筑、老街區在保護利用中演繹“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生動實踐等重要論述,進一步優化存量、提升品質、彰顯特色,全面展現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傳統民房傳承利用的行動價值,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泰州新實踐。
二、主要目標
近年來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內,群眾辦理不動產交易難、成本高,針對民房傳承利用率較低、空關失修較多等問題,著力破解保留建筑物登記和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難題,推行降低不動產交易成本措施,進一步激發潛在交易需求,促進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
三、實施范圍
省政府批準的海陵區城中、五巷-涵西街、涵東街、漁行水村等4個省級歷史文化街區;《泰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及相關規劃中確定的海陵區鐘樓巷、八字橋西街、北山寺街,姜堰區北大街,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慶元街等5個歷史地段。今后依法確定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按照本方案實施。
四、重點工作
1.追根溯源,摸清問題底數。以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為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提供歷史以來的地籍調查資料及不動產登記資料;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歷史以來的房屋普查資料及產權申報資料,負責地籍調查工作,整合已有房地權屬來源資料,查清房地現狀,按照“一戶一檔”形成調查成果。對土地、房屋權屬無爭議的,全面梳理因各種歷史原因未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住宅,甄別歸類,全面掌握問題底數。
2.分類處置,化解遺留問題。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牽頭,依據《關于進一步解決城區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泰自然資發﹝2023﹞74號),進一步細化確權標準,規范登記流程,按照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有土地證無房產證、無土地證和房產證、房產證和土地證不一致進行分類處置。
3.明確路徑,做好保留登記。各區人民政府明確擬保留建筑名稱、位置坐落、用地及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層數、用途等信息,負責保留建筑的產權歸集工作。保留建筑原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或者因房屋征收、搬遷導致不動產權利滅失的,應當重新辦理土地供應;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土地供應范圍,重新辦理保留建筑不動產首次登記。
4.自主選擇,降低交易成本。鼓勵群眾自發開展民居修繕與保護工作,明確劃撥土地上的直管公房和私有住宅(含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個人自建房等)轉讓后仍用于居住的,在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買賣雙方可以選擇繼續保留劃撥,也可以選擇補辦出讓手續。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的傳承利用工作,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司法行政、消防救援、稅務等部門(單位)主動參與、明確分工,加強工作統籌、協調聯動,積極研究化解難點堵點問題,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2.強化政策宣傳。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社區公告等渠道,提高公眾知曉率,重點解讀群眾關注的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解決辦法、降低交易成本政策,增強社會各界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保護傳承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3.加強技術支撐。建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的數字化信息管理平臺,整合各類相關資料,實現信息共享,為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保障。鼓勵引進和應用先進的測繪、信息技術,提高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本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