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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考中考期間加強市區環境監管的通告
-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2-06-0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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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考、中考在即,為保障迎考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泰州市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高考、中考期間的環境監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業企業、建筑施工場地、商業娛樂場所及室內裝修在每日12∶00—14∶00和19∶00—次日8∶00,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作業和經營活動;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間、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間,考點周圍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二、市區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焚燒秸稈。
四、考點周邊道路在考試期間實行交通管制。
市區各地、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間環境監管力度,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及時從嚴查處,確保2022年高考、中考順利進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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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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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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