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泰州海事局
- 發布日期:2022-05-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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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船舶:
為深入貫徹交通運輸業助企紓困扶持政策和“一斷三不斷”要求,落實泰州市人民政府與江蘇海事局戰略合作協議精神,統籌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服務發展,切實保障我市水路物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泰州海事助企紓困十項服務舉措和安全防疫十項硬核措施,具體如下:
一、助企紓困十項服務舉措
(一)全力保障水路運輸通道安全暢通。主動服務“陸改水”運輸,依托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統籌協調船舶航行作業計劃,開辟重點船舶運輸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審批、優先維護、優先錨泊、重點監控等,全力保障運輸電煤、LPG、原油、糧食等重點能源、生產型原料及民生物資船舶“直進直靠”“直離直出”。積極協調引航部門加強泰州口岸船舶引航保障。建立重點企業幫扶聯系人制度,落實定制服務舉措。
(二)優質服務沿江重點工程有序推進。成立海事保障工作專班,積極服務重點工程項目復工復產,全過程服務常泰大橋、張靖皋大橋等建設,全方位保障12.5米深水航道維護性疏浚和長江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全周期支持靖江深國際項目、靖江青山不銹鋼項目、泰興國儲655工程、高港長江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永安一期二期碼頭改造等沿江重點工程項目推進和建設,助推泰興LNG加注站項目規劃落地,為工程項目許可審批提供便捷高效的海事服務,強化施工期間水上交通組織維護,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高效推進。
(三)全力保障船員換班“應換盡換”。按照上級關于做好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換班工作要求,及時宣貫落實船員換班政策,會同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進一步暢通船員換班渠道。提供船員換班政策咨詢,接受單位或個人在泰州關于船員換班和傷病救助存在困難等情況反映,加強溝通協調,全力保障船員合法權益。
(四)為船舶提供必要生產生活保障便利。針對船舶污染物接收、生活物資補給、船舶燃料供應等方面困難,及時了解船舶需求,協調動員各方力量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積極為船舶提供燃油加注、物資補給、維修保養、疫苗接種、核酸檢測和傷病救助等服務。聯合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全力推進長江泰州段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建設,完善港口配套設施。
(五)優化配置轄區錨泊資源。強化船舶遠程調度和精準管控,減少船舶滯港時間。合理調度轄區錨地資源,提高錨地利用率。為來自中高風險地區船舶提供錨泊服務,在泰州#17海輪錨地內劃定1處海輪防疫專用錨地,在#T3-#T5紅浮連線南側與鰻魚沙整治區北界浮北側水域、福北水道FB#13-FB#14紅浮連線南側水域設置2處內河船舶防疫專用停泊區。
(六)提供高效便捷的海事政務服務。實施海船轉籍登記“不停航辦證”、抵押權登記“綠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并聯辦理”“預約服務”等便利化服務舉措,推進船舶船員證書電子證照、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自助辦理、郵寄服務等“不見面辦理”方式,落實便民惠企和疫情防控雙重要求。在泰州靖江新建一處船員遠程考試考場,服務泰州及周邊地區船員就近考試。招引高質量航運企業和國際船檢機構分部入泰。
(七)高效服務保障船舶產業發展。壓縮船舶建造期間重要日期確認辦結時限,推進實施江蘇轄區通辦。推出一站式并聯辦理服務,加快新造船舶相關證書審批辦理速度。持續完善新造船舶全流程服務保障機制,強化出塢(下水)、試航作業保障,積極協調上級和沿江海事機構加強交通組織維護,服務保障大型新造船安全進出江。
(八)免費提供船名標識服務。持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舉措,免費為船名標識規范、載重線勘劃合規的到港作業內河船舶提供載重線位置標識船名服務。目前長江泰州段已設立4處載重線位置標識船名免費服務站點:1號站點位于泰州高港楊灣碼頭,2號站點位于泰州泰興虹橋倉儲碼頭,3號站點位于泰州靖江太和港務碼頭,4號站點位于泰州靖江三峰港務碼頭。
(九)推出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遠程審核業務。推進泰州船籍港船舶管理平臺系統升級和功能完善,助力航運公司實現對船舶遠程線上管理。針對疫情期間《(臨時)安全管理證書》亟需換發或簽注的船舶,依航運企業申請,按照程序組織實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遠程視頻審核。
(十)強化柔性執法和違法行為遠程處理。推行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當事人發生屬于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范圍的違法事項,違法行為輕微沒有危害后果或者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且當事人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推廣海事違法行為遠程處理平臺,鼓勵違法當事人采取手機端遠程自助辦理行政處罰,提供遠程接收文書、線上繳納罰款等服務。
二、安全防疫十項硬核措施
(一)迅速開展全轄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聚焦重點問題、重大風險隱患和高風險企業,組織精干力量迅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責令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嚴格實施掛牌督辦、整改銷號,落實整改責任,實現清倉見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
(二)壓緊壓實航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航運企業切實履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全面落實航運企業水上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一經查實違反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立即采取懲戒措施,責令限期整改。
(三)嚴查重罰突出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15條措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強化年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持續深化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強化重點顯性違法行為治理,全力推進非法浮吊、三無船舶、超載運輸、內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標識不規范、違反水上無線電秩序、違反禁限航規定等突出違法行為動態清零,保持高壓嚴管,全面推進轄區船舶“全過程不違規不違法”。
(四)構建多部門協同治理新格局。高質量運行泰州市長江水上交通安全專業委員會,與市級相關部門、屬地政府加強聯合共治,構建聯合監管“一盤棋”“一張網”,落實各方責任,凝聚監管合力,不斷深化“大船、碼頭、小船”和“船舶、港口、貨主”兩條管理鏈,強化汛期和強對流天氣下的水上預警預控,構建水上安全監管、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水路疫情防控堅實屏障。
(五)實施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在進江海輪防碰撞防失控、無線電秩序、渡運、內河船舶配員、船載危險貨物、船舶防污染、事故調查、政務服務、船員培訓考試等9大重點領域實施信用重點監管,拓展失信主體范圍至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船長、船員以及相關機構和人員,對失信行為認定達到觸發條件的,按照“黃黑名單”處理,推進轄區船舶“全程守信”。
(六)實施突出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按照《江蘇海事局關于實行突出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通告》(2022年第12號通告)要求,對客觀真實舉報進江海輪謊報瞞報吃水、船舶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海上運輸等20項突出違法行為實施有獎舉報,經查屬實后,海事部門將對最先實名舉報人給予現金獎勵,并對其信息嚴格保密處理。
(七)壓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根據最新版《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江蘇港口口岸引航員操作指南》(第二版)、《江蘇港口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非登輪作業人員防護要求》《江蘇港口口岸國際航行船舶登輪作業操作指南》(第二版)、《關于加強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船舶管控的緊急通知》(泰疫指交發〔2022〕18號)等文件要求,碼頭、船舶、引航、代理、船舶航修、第三方檢測服務、港內作業等單位均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對履責不到位的,會同相關部門依法聯合懲處。
(八)嚴控內貿船舶航行及停泊期間相關行為。嚴禁船舶靠泊非正規??奎c、搭載本船船員以外人員、使用自備艇或非法交通艇擅自上下船等行為;14天內始發或停靠過中高風險地區船舶應在公布的專用錨泊水域錨泊,在停泊期間嚴格落實“非必要不登輪、非必要不搭靠、非必要不下船”要求,發現存在涉嫌違法違規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九)堅決執行水路口岸涉外疫情防控熔斷機制。根據泰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涉外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口岸工作組《關于細化落實水路口岸涉外疫情防控熔斷機制的通知》要求,對觸發熔斷情形的碼頭、代理、航運公司等相關單位,堅決實施熔斷措施。
(十)聯合抵制違反水路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各單位、人員應配合相關部門主動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聯合抵制違反水路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共同筑牢水路疫情防線,守住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歡迎對違反水路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
陽光日漸溫暖,疫霾終會散去。泰州海事局將與港航企業、船民朋友一道,堅定信心、風雨同舟、齊心協力,在大戰大考中助力泰州經濟社會發展,奮力奪取安全發展和疫情防控雙勝利。
泰州海事局政務服務電話:0523-86687676(法定工作時間)。
泰州海事局24小時值班舉報電話:0523-8698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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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事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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