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1-08-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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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泰州市加快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補齊民生短板、完善配套設施,實現土地、資源、能源集約利用,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城市更新的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推進城鎮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老舊小區及其它各類老舊建筑(老舊廠房、辦公用房等)更新改造,加快美麗宜居社區、街區建設,加強生態環境治理,完善公共配套設施,塑造城市特色風貌,實現城市綠色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 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快解決住房困難群眾的居住問題,將人民群眾所盼、所需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基本居住條件和居住安全,尊重居民意愿,提升人居環境,增強居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堅持規劃引領,科學發展。遵循城市發展規律,強化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堅持多規合一,注重適度超前,明確剛性指標,合理制定城市更新規劃和片區改造計劃,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科學指引。落實各責任單位專項規劃要求,確定更新范圍、更新方向、設施配套要求,分解各項配套和建設任務,保障全市城市更新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強化政府主導地位和引導作用,切實履行政策制定、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堅持開放創新,充分調動相關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
(四)堅持盤活資源,提升功能。實施拆除重建和改善提升相結合的更新模式,盤活閑置存量資產,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新片區內各類要素充分集聚。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科學研究確定片區更新的具體形式,實現城市更新綜合效益最大化。
(五)堅持試點先行,逐步推進。按照探索試點、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穩妥推進的工作思路,精心組織、總結經驗、形成模式、全面展開,著力增強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三、工作目標
搶抓政策機遇期,確保五年內基本完成市區城市更新工作。具體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21年7月底前,為城市更新項目排查摸底及宣傳發動階段。第二階段為2021年8月到2021年12月,為政策制定及示范先導階段,推動確定和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更新項目,為下一階段工作鋪開做好示范。第三階段為2022年1月到2023年12月,為以點帶面、持續推進階段,城市更新工作初見成效,基本完成對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泰州醫藥高新區的全覆蓋、立體式更新,努力實現“五年計劃,三年完成”,為下一步向鄉鎮集鎮區延伸積累經驗。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區23個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第四階段為2024年到“十四五”期末,為總結經驗、全面提升階段,對城市更新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形成可持續、可復制的運作模式,高質量做好全市域城市更新工作。
四、更新內容
(一) 區域位置。市區城市更新實施位置范圍為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泰州醫藥高新區。
(二) 更新重點。城市更新重點主要包含以下六類:
1.老舊小區改造。以改善小區居住條件為主要目的,加快推進老舊小區雨污分流改造、海綿化改造,完善養老設施、老樓加裝電梯、公共空間微更新及設施設備更新與維護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居住社區配套設施。“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市區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
2.棚戶區及城中村改造。通過優化空間結構、轉換集體建設用地性質、完善設施服務等方式,將因城市邊界擴展而包裹的村落,盡快改造為城市社區或其他功能空間。
3.老舊街區改造。通過優化布局、完善設施等方式,推動歷史文化街區、商業步行街和地方特色街區等老舊街區品質高端化、業態多元化。
4.老舊廠區改造。通過調整土地使用性質、轉變空間功能等方式,將老舊廠區改造為發展新興產業、文化旅游等業態的空間或者場所。
5.自有產權改造更新。高等院校、醫院等具備自有產權、有改造意愿的單位,不改變土地用途,通過改造和綜合整治等方式,完善使用功能,滿足發展需要,改善景觀環境。
6.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更新。配套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加快實施市區道路“白改黑”工程,大力推進停車場建設,實施園林綠化“158工程”,提高智慧化水平,完善公共服務,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三)更新類型。分為整治提升類、改建完善類、拆除重建類三類。
1.整治提升類。對于建設情況相對較好、公共服務設施較為齊全、權利主體確無遷移或者變更意愿、具有歷史文化保護價值或者不影響城市整體發展的片區,以保護和修繕建筑物、改善公共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為主進行更新,保持用地原有使用方式與布局,不拆除或者僅拆除少量建筑、構筑物。
2.改建完善類。對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級較低或者缺失、無法滿足城市發展需求、原有用地性質或者權屬需要變更、確需改變建筑使用功能或者土地利用效率較低、不符合集約使用原則的片區,在維持現狀建設格局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采取改建、加建、擴建、局部拆除、改變功能等一種或者多種措施,對片區進行改建完善。
3.拆除重建類。對于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物權主體意愿強烈、建筑年久失修、屬于棚戶區和城中村、嚴重影響城市整體發展格局的片區,通過整治提升或者改建完善均無法滿足城市發展需要的,拆除全部或大部分原有建筑,并按照規劃進行重新建設。
五、實施步驟
(一)全面評估,明確目標。以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為基礎,依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江蘇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等相關規范標準和技術要求開展城市更新評估。確定城市更新的總體目標和發展策略,明確分區管控、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施時序等任務和要求。
(二) 明確類型,劃定單元。依據城市更新區域現狀調查評估結果,結合建筑質量、風貌和更新目標,按照“留、改、拆”優先級,在更新范圍內明確需要保護保留、改造和拆除的部分。按照公共要素配置要求和相互關系,對有更新改造意愿、近期有條件實施建設的區域,劃定城市更新單元。
(三) 制定計劃,確定項目。結合城市更新單元內物業權利人更新意愿、建筑物建成年限等,統籌各方意見,制定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確定城市更新單元內的具體項目,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一個城市更新單元內可以有一個或者多個城市更新項目。
(四)科學規劃,推進實施。鼓勵地上地下立體開發建設,科學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健全項目管理機制,推進項目有序實施。
(五) 組織驗收,實施評價。結合項目功能、建設計劃、運營管理、物業權屬和節能環保等要求,有序組織驗收。梳理分析實施效果與規劃方案存在的差異,總結可復制的更新經驗,客觀評價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
六、相關政策
(一)資金籌措。各地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政府專項債券安排、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引入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城市更新資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城市更新項目拆遷階段、建設階段給予全生命周期信貸支持。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省各類專項資金。
(二)用地供應。城市更新項目涉及的安置房用地可以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列入歷史保護建筑、近現代保護建筑名錄或有文物保護要求的,可以通過設置特定出讓條件或帶設計方案出讓的方式供地。
(三)規劃管控。針對部分更新項目存在地塊小、分布散、配套不足的現狀,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可參照城市設計成果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工作。鼓勵地上地下立體開發建設,科學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
(四)補償安置。城市更新涉及拆遷補償的,可以采取貨幣方式或者實物與貨幣相結合的方式予以補償安置。要充分保障被改造居民合法權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房的居民,按照規定納入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七、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整合原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領導小組、市老舊小區改造領導小組,成立泰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泰州中心支行、泰州銀保監分局、市城投公司、市交投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重大事項決策、督導調度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協調推進各區城市更新項目,及時對推進過程中的政策制度、實施成效進行分析評估,調整優化政策機制。
(二)強化主體責任。按照“市級統籌、區級負責”的原則,城市更新項目原則上由各區具體負責實施。各區政府作為本區域城市更新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應工作機構,落實專門人員,確定實施主體,制定工作措施,細化實施意見和目標任務,統籌負責本區域內城市更新工作。將城市更新項目涉及的立項、規劃、用地、建設等審批手續納入“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報批手續,對符合審批條件、手續齊全的項目,即收即辦、限時辦結。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高效推進城市更新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城市更新工作責任。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用地保障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擬定年度計劃,推進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房屋征收拆遷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按照規定統籌市級城市更新項目相關資金,指導各區做好政府專項債券上爭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城市更新涉及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更新相關工作。
(四)加強督查考核。各區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更新改造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研究推進過程中的政策制度、矛盾問題、實施成效,完善目標考核機制,定期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將考核內容納入市對區年度綜合考核目標。
(五)注重輿論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做深做細前期工作,引導廣大居民理解、支持和參與城市更新,為推動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城市更新工作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