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交通運輸局
- 發布日期:2021-07-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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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交通運輸局、高港分局、醫藥高新區分局,海陵區交通建設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局鐵路航空處、公路水路處:
為鞏固我市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整治行動成果,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基礎設施運營安全和保障公路通行條件協調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長效管理意見》(蘇交執法〔2021〕8號)、《省交通運輸廳關于現有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整治的指導意見》(蘇交傳〔2020〕622號)等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長效管理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目標,打通“大動脈”暢通“微循環”,服務構建發展新格局,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深化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規范管理,對專項整治保留的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進一步完善標志標線設置,根據需要設置技術監控設施設備,確保符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深入開展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 號)附件1的要求。嚴格新增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的管理,凡是新增的設施和卡點,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符合交通運輸部相關規范要求和設置條件,一律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方可設置。
三、任務分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需求、誰設置”原則,嚴格按規定批準程序,實施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長效管理。
(一)限高限寬設施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普通國省道限高限寬設施設置長效管理工作,承擔普通國省道以及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的批準、監督檢查工作。
各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市交通運輸局做好普通國省道限高限寬設施設置長效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長效管理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做好鄉、村道限高限寬設施設置工作;泰興市、興化市、靖江市、姜堰區交通運輸局承擔轄區內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的批準、監督檢查工作。
局公路水路處負責全市范圍內的普通國省道和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送達工作。
局鐵路航空處負責指導保障鐵路運營安全需要的限高限寬設施設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執法工作。
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全市范圍內的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養護管理的行業指導工作;對普通國省道以及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海陵區三區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設置的技術性審查工作。
(二)檢查卡點
各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對轄區內依法批準設置的檢查卡點及其配套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路線設計規范》等技術規范進行監督檢查和規范整治。
四、現有限高限寬設施維護與管理
在前期拆除和取締違法違規限高限寬設施、設置公示牌等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整治工作的深化和提升。
一是完善清單。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明確全市范圍內的普通國省道限高限寬設施養護主體,簽訂養護責任協議并實施養護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執法監督檢查。各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監督管理,明確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養護主體,簽訂養護責任協議并實施養護監督檢查。
二是提升管理。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對滿足凈空要求的,要以完善禁令標志、設置交通監控等管理措施替代限高限寬設施。要重點完善拆除取締路段的警告、禁令和指示等標志,提倡重點節點位置優化完善禁令標志,設置技術監控設施設備。
三是動態調整。對保留的臨時限高限寬設施,要統籌考慮安全和暢通需要,綜合歷史成因和提升可行性,盡早研究制定改善措施,逐步取消臨時設施。
五、嚴控新增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
(一)設置條件
按照“必需、無替代”的原則,嚴格新增設施條件,凡是可通過其他管理措施實現保護運營安全的,原則上不得新增限高限寬設施。新增設置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公路下穿公路、城市道路、鐵路、水利設施、橋梁或涵洞等,為保護上跨設施運營安全,可在橋涵、涵洞前方設置限高限寬設施。
2.技術狀況評定為三類及以下的公路橋梁,為保障橋梁運營全,可設置臨時限高限寬設施。
3.根據保護農村公路和保障交通安全的需要,可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
4.為實現客貨車分離,在收費崗亭前可設置限高設施。
5.公安、交通運輸、林業、動物防疫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設置承擔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的固定檢查卡點。
限高限寬設施防撞等級和防撞能力由上跨橋梁、涵洞等運營單位根據安全運營需要確定,應當符合現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等標準、規范的規定。
(二)批準主體及流程
1.在公路上設置限高限寬設施,涉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涉路施工許可的事項,應當依法辦理涉路施工行政許可。其他依法依規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由設置單位提出申請,參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要求辦理批準報備手續。影響交通安全的,需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2.市交通運輸局、各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各自職責負責轄區內普通公路限高限寬設施設置的批準工作,批準時應當明確限高限寬設施養護主體,簽訂養護責任協議。
3.在公路上新增檢查卡點,應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
六、監督檢查
一是執法檢查。各級交通執法部門要將限高限寬設施納入公路執法檢查內容,制定執法檢查計劃時,應根據轄區實際確定檢查頻率和檢查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按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障礙”等規定進行查處,實現違法違規限高限寬設施“動態清零”。對違法違規設置的檢查卡點,按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行為查處。
二是養護監督。各級公路管養部門要將限高限寬設施養護狀況納入公路養護監督范圍,督促設置主體按照國家和省相關的養護技術規范等規定落實好養護工作,保證限高限寬設施和配套安全設施的技術狀況符合標準、規范,以及國家和省相關規定。
三是定期公示。實行定期公示制度,各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匯總轄區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匯總轄區內普通國省道限高限寬設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匯總轄區內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海陵區普通國省道檢查卡點,上述單位需在每年12月20日前將匯總情況統一報送至市交通運輸局,由市交通運輸局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泰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