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9-05-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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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農業農村局、醫藥高新區農工辦、農業開發區農業局:
為切實做好全市2019年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2019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和省農業農村廳《2019年江蘇省主要動物疫病免疫計劃》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實施方案》和《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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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實施方案
2、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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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農業農村局
?????????????????????????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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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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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強制免疫病種。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小反芻獸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鼓勵有條件的市(區)進行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退出強制免疫試點,并逐級報省備案。
(二)強制免疫動物種類。對全市所有家禽(雞、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和珍禽等,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免疫;對全市所有豬、牛、羊、駱駝、羊駝、鹿等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的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對豬進行豬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
(三)免疫要求。上述5個強制免疫病種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四)其他免疫病種。各地根據當地常發疫病和人畜共患傳染病實際情況,統籌兼顧,做好新城疫、豬鏈球菌病、狂犬病、羊痘等其他動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各地可根據本地生豬疫病防控實際,自行確定是否實施A型口蹄疫免疫。
(五)集中免疫行動時間安排。春防集中行動從3月初開始,4月底完成;夏防消毒補免行動從7月初開始,8月中旬完成;秋防集中行動從9月初開始,10月底完成。
二、免疫主體與實施方式
(一)免疫主體。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應當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強制免疫病種的免疫接種,并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
(二)直補方式。2019年全市繼續推進強制免疫“自主購苗、先打后補”的直補方式(2019年補助標準另發,具體要求參照2018年方案)。“先打后補”養殖場在自愿參與的基礎上,應根據本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的要求,自主采購國家批準的強制免疫疫苗(疫苗產品具體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查詢”平臺“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數據”中查詢)實施免疫,使用的疫苗品種符合規定,并提供相關購苗票據,免疫抗體達標,經審核合格后,按補助標準發放補助資金。各地要加強宣傳告知,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開展“先打后補”工作,實施程序化免疫,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
(三)實物方式。對散養戶和暫不具備條件或無意愿參加“先打后補”的養殖場,仍然實行政府統一配發疫苗的實物方式。省級組織招標疫苗供貨商,各市(區)在省里公布的中標供貨商中,通過比選確定供貨企業,組織采購、配發。具備自免能力的養殖場(戶),按計劃到當地鄉鎮畜牧獸醫站領取疫苗,鄉鎮站要組織包片防疫員核實領苗數量,自免場領苗后要及時告知免疫時間,并在官方獸醫監督下自主實施程序化強制免疫,監督人員、自免場均要做好免疫記錄。散養戶及不具備自免能力的養殖場,由鄉鎮站或第三方社會化服務組織采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強制免疫,有條件的可實施程序化免疫。
(四)社會化服務。2019年全市推進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政府購買防疫服務。各市(區)選擇有條件的鄉鎮,根據轄區內畜禽飼養方式、養殖量、社會化服務基礎等,對散養戶及不具備自免能力的養殖場,委托具有一定資質的第三方社會化服務組織,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各方責任、義務、服務質量、技術要求以及達到的目標和效果,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達到要求后,支付相應勞務費用。動物防疫社會化服務經費可從動物防疫補助經費中列支。
三、使用疫苗種類
按照《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方案》(附件2)的要求,選擇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品種進行免疫。市(區)農業部門統一采購、配發疫苗的,應選擇使用由省里統一招標中標的供貨商供應的疫苗。
四、工作要求
(一)規范冷鏈管理。各地要加強冷鏈設施設備的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冷鏈設施設備的保養、維修、檢查和使用制度,及時更新添置相關設施設備,解決冷庫、冷柜和冰箱使用效果檢查不規范、設備老化等突出問題。同時要合理安排疫苗訂購、運輸和送貨服務,采取月度供應或季度供應的方式向疫苗供貨企業提出送貨安排,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實行全程冷鏈控制,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量。
(二)規范培訓服務。各地要統籌安排技術培訓,科學制訂培訓方案,組織好鄉鎮、村級防疫員、規模養殖企業和社會化服務機構獸醫人員的免疫技術培訓,切實提升免疫技術水平,確保技術服務效果。
(三)規范免疫操作。免疫時應按照疫苗說明書做好冷鏈保存、正確使用、規范操作,注意按要求及時更換注射針頭,要做好免疫前、中、后的各項消毒工作,包括相關人員的規范消毒和相關器材的消毒,按照相關規定妥善處理用完的疫苗瓶和耗材,還要規范做好個人防護,包括防疫人員應穿防護服或經消毒的工作服,穿戴防護帽、防護手套和防護鞋或膠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更換或嚴格消毒,防止因免疫操作不規范傳播疫病。
(四)規范疫苗管理。各地要在2018年推進強制免疫疫苗耳標管理提升年活動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強制免疫疫苗采購使用工作的監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風險,建立完善疫苗內部管控體系,健全完善相關疫苗管理制度,完善疫苗管理臺賬,確保賬物相符,進一步規范強制免疫疫苗的比選、采購、調撥、使用管理工作,在省中標企業中科學比選確定具體供貨商,確定采購品種,加強疫苗免疫效果評價,嚴防暗箱操作。要加強強制免疫疫苗的保存、使用和資金結算監管,完善疫苗報廢、剩余疫苗退回和廢棄疫苗、回收空瓶無害化處理制度,制訂具體可操作性方案,切實規范強制免疫疫苗的使用,提高疫苗有效使用率。
(五)規范免疫檔案。要指導養殖場(戶)對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進行詳細如實記錄,尤其是免疫時間、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做到記錄與標識相符。切實做到鄉鎮畜牧獸醫站、基層防疫員、養殖場(戶)均有免疫記錄,免疫記錄真實有效并賬賬相符。
(六)規范信息報送。對疫苗采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信息、按時上報,并及時反饋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七)規范免疫監測。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定期組織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掌握真實免疫狀況,并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及時分析原因,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養殖場(戶)及時補免,確保免疫質量。市級將組織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雙隨機抽檢,并通報抽檢結果。
(八)規范經費使用。強制免疫補助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中央、省、市財政資金以省統計局公布的畜禽飼養統計數據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經測算后切塊下達各地,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以及對組織落實強制免疫政策、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各地統一支付使用。各市(區)要根據疫苗招標價格和本地需求數量,結合上級財政安排的疫苗補助資金,據實安排本地財政補助資金,制定補助資金使用制度,設立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健全規范免疫應激副反應賠償機制,做到據實賠付。要加強補助資金支付審核,疫苗經費按照疫苗實際使用量據實結算,實行定期結算或年度清算制度,結余資金可根據實際需要追加采購補免、應急疫苗或用于下一年強制免疫疫苗采購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強制免疫政策落實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畜禽養殖實際情況,制定出臺具體的免疫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落實專人負責,針對強制免疫直補和實物發放兩種補貼方式,采取分類指導,有序推進。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媒體和會議、培訓、簡報、宣傳單、明白紙、告知書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使畜禽養殖場(戶)要明確政策,熟悉制度,熟知要求。
(二)明確職責分工。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地畜牧獸醫部門做好本轄區強制免疫疫苗和標識的比選和采購工作,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防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監測評價、人員防護、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顚S?,規范合理使用。各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的養殖單位和個人,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處理。因強制免疫不到位或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引發動物疫情,并且造成疫情擴散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和其他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嚴格監督檢查。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疫苗采購比選、疫苗收發管理、資金審核撥付等制度,明確責任,規范程序。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和回應舉報事項。要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養殖場的養殖檔案、疫苗采購使用和免疫記錄,強化防疫技術指導,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加強檢疫監督,倒逼養殖場(戶)自覺開展強制免疫。檢查中發現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疫苗比選、訂購、使用過程中弄虛作假、倒買倒賣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等防疫主體責任、因免疫不到位引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養殖場戶,各級農業執法機構要嚴格依法處理,嚴肅追究其責任。
(四)強化部門協調。各地要與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充分保證強制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動物防疫冷鏈、人員防護等經費,切實保證強制免疫工作有序開展和資金規范使用。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規范強制免疫工作和財政資金使用。加強與強制免疫疫苗供貨企業銜接,明確銷售企業履行售后服務責任,防止出現疫苗質量、應激副反應理賠等方面糾紛,切實維護養殖場(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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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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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9年主要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方案
一、生豬強制免疫技術方案
(一)免疫要求
對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根據國家和我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政策規定及相關要求,有條件的市(區)或規模豬場可在監測評估的基礎上,對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進行退出強制免疫試點,并逐級報省備案;其余市(區)或養殖場(戶)對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施強制免疫。
為便于鑒別不同制苗毒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一個縣區域內只使用一種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進行免疫。商品豬和種母豬使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進行強制免疫,種公豬使用藍耳病滅活苗進行強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規模場。規模豬場應定期進行主要疫病免疫抗體水平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和本場實際情況,制定并適時調整本場免疫程序,常年按程序實施免疫,及時補免和強化免疫??蓞⒖家韵峦扑]程序進行免疫:
(1)商品豬:21日齡左右,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免疫;28日齡左右,用豬瘟疫苗免疫;35日齡左右,用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56日齡左右,用豬瘟疫苗加強免疫一次;70日齡左右,用O型口蹄疫疫苗加強免疫一次。飼養周期長的,4個月后分別使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豬瘟疫苗、O型口蹄疫疫苗加強免疫1次。
(2)種母豬: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豬。以后每隔4個月左右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豬瘟疫苗、O型口蹄疫疫苗分別加強免疫1次;每次配種前1~2周,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豬瘟疫苗加強免疫1次。
(3)種公豬:斷奶后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進行初免,初免后1個月加強免疫1次,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1次。豬瘟、O型口蹄疫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豬,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1次。
2、散養戶。春、秋兩季對所有豬各進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補免。有條件的地方可參照規模場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集中免疫可參考以下程序進行:
(1)商品豬: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弱毒疫苗免疫一次,1~2周后用豬瘟疫苗、O型口蹄疫疫苗分別免疫一次(也可同時分點注射免疫)。使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的地區可使用“三針同免”模式進行免疫。初免豬瘟、O型口蹄疫的豬,間隔3~4周再強化免疫一次。
(2)種母豬:用豬瘟疫苗、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弱毒苗、O型口蹄疫疫苗各強化免疫一次。
(三)緊急免疫
發生口蹄疫或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或豬瘟疫情時,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健康豬(發生口蹄疫疫情時包括其它易感家畜)全部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豬可以不進行強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種類
使用豬瘟活疫苗、口蹄疫O型滅活類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疫苗。如省招標有新品種疫苗,可選擇使用。
(五)免疫方法
各種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監測及標準
1、免疫后21天,豬瘟抗體阻斷ELISA檢測試驗抗體陽性判定為合格;豬瘟抗體間接ELISA試驗抗體陽性判定為合格;
2、免疫后28天,口蹄疫O型滅活類疫苗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為合格;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VP1結構蛋白抗體ELISA的抗體效價≥25判定為合格;
3、免疫后28天,高致病性豬藍耳病ELISA檢測試驗抗體陽性判定為合格;
4、存欄豬群上述三種疫病免疫抗體抽檢合格率≥70%判定為合格。
二、牛羊強制免疫技術方案
(一)免疫要求
對所有牛、羊、駱駝、羊駝、鹿等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所有的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規模場。規模場應定期進行主要疫病免疫抗體水平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和結合本場實際情況,制定并適時調整本場免疫程序,常年按程序實施免疫,及時補免和強化免疫??蓞⒖家韵峦扑]程序進行免疫:
(1)牛:新生犢牛在90日齡左右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和A型口蹄疫滅活疫苗進行初免,間隔1個月后進行一次強化免疫,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2)羊:新生羔羊28~35日齡左右用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進行初免,間隔1個月后進行一次強化免疫,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對新生羔羊1月齡以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芻獸疫活疫苗進行免疫。
(3)其它動物:仔鹿約在60日齡左右用口蹄疫O型二價滅活疫苗進行初免,間隔1個月后進行一次強化免疫,以后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駱駝、羊駝可參照鹿的免疫程序免疫。
2、散養戶。春、秋兩季對所有易感家畜進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有條件的地方可參照規模場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三)緊急免疫
發生牛羊口蹄疫疫情時,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全部易感家畜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進行強化免疫。
發生羊小反芻獸疫疫情時,對疫區、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健康羊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羊可以不進行強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種類
奶牛、種公牛使用牛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或牛羊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和??谔阋逜型滅活疫苗免疫;牛、羊、鹿、羊駝、駱駝使用牛羊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羊使用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監測及標準
1、免疫后21天,O型口蹄疫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為合格;?A型口蹄疫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為合格;小反芻獸疫阻斷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判定為合格;
2、存欄畜群免疫抗體合格率≥70%判定為合格。
三、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技術方案
(一)免疫要求
對所有家禽(雞、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和珍禽等禽只進行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強制免疫。對進口國(地區)有要求且防疫條件好的出口企業,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途的家禽,報經省農業農村廳批準后,可以不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二)使用疫苗品種
我省使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部省如有調整使用新品種疫苗,應按照統一部署要求使用。
(三)免疫程序
1、規模場。規模禽場應定期進行主要疫病免疫抗體水平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和結合本場實際情況,制定并適時調整本場免疫程序,常年按程序實施免疫,及時補免和強化免疫??蓞⒖家韵峦扑]程序進行免疫:
(1)種、蛋禽(雞、鴨、鵝):一般在1~2周齡左右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進行首免;5~6周齡二免;11~12周齡三免;產蛋前或17~18周齡四免。開產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情況每隔4~6個月進行強化免疫一次。
(2)商品肉禽(雞、鴨、鵝):生長期小于70天的商品肉禽在7~10日齡時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首免,35~40日齡二免;生長期超過70天的商品肉禽,可于80日齡三免。
(3)鵪鶉、鴿子和珍禽等其他禽類:根據飼養用途,參考雞的相應免疫程序進行免疫,劑量根據體重適當進行調整。
2、散養戶。春、秋兩季用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各進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補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參考上述規模場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四)緊急免疫
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要根據受威脅區家禽免疫抗體監測情況,對受威脅區域的所有家禽進行一次緊急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緊急免疫。
(五)免疫方法
家禽頸部皮下或胸部肌肉注射。2~5周齡雞,每只0.3ml;5周齡以上雞,每只0.5ml。2~5周齡鴨和鵝,每只0.5ml;5周齡以上鴨和5~15周齡鵝,每只1.0ml;15周齡以上鵝,每只1.5ml。具體免疫接種及劑量按疫苗說明書的規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監測及標準
1、免疫后21天,禽流感免疫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抗體效價≥24判定為合格;
2、存欄禽群免疫抗體抽檢合格率≥70%判定為合格。
四、新城疫免疫技術方案
對所有雞進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一)免疫程序
1、規模場。督促指導規模雞場定期進行新城疫免疫抗體水平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和結合本場實際情況,制定并適時調整本場免疫程序,常年按程序實施免疫,及時補免和強化免疫。規模雞場可參考以下推薦程序進行免疫:
種(蛋)雞:1日齡時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齡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滅活疫苗進行免疫;12周齡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滅活苗強化免疫;17~18周齡或產蛋前再用新城疫滅活疫苗免疫一次。開產后,根據免疫抗體檢測情況每隔4~6個月分別進行強化免疫一次。
商品肉雞:7~10日齡時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滅活疫苗初免;3周齡時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加強免疫一次。
2、散養戶。實行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補免。有條件的地方可參照規模養雞場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二)使用疫苗品種和免疫方法
使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滅活疫苗。各種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操作。
(三)緊急免疫
發生新城疫疫情時,對疫區、受威脅區等高風險區域所有雞進行一次強化免疫。最近1個月內已免疫的雞可不進行強化免疫。
(四)免疫效果監測及標準
檢測方法為血凝抑制試驗(HI)。
效果判定:免疫后21天,新城疫抗體(HI)效價≥25判定為合格;存欄雞群免疫抗體抽檢合格率≥70%判定為合格。
五、豬鏈球菌病免疫技術方案
對新老疫區、受威脅區豬只進行全面免疫,應免盡免,不留空檔。
(一)免疫程序
豬2型鏈球菌?。喝焉锬肛i可于產前4周接種滅活疫苗;仔豬分別于30日齡和45日齡各接種1次滅活疫苗;后備母豬于配種前接種1次滅活疫苗。
豬C群鏈球菌?。?5~35日齡免疫1次弱毒活疫苗即可,以后每隔6個月免疫1次弱毒活疫苗。
(二)免疫方法
豬2型鏈球菌用滅活疫苗、C群用弱毒活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六、狂犬病免疫技術方案
對所有犬實施狂犬病全面免疫,重點做好主城區、重點鄉鎮、狂犬病高發地區犬的免疫工作,加強狂犬病的監測和疫情報告,健全無害化處理制度,確保城區和城鎮犬只免疫密度達100%,農村犬只免疫密度不低于90%,免疫犬只的發證率、建檔率、掛牌率要達到100%,染疫犬無害化處理率100%。
使用狂犬病滅活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推薦程序:對初生幼犬3月齡時進行初免,12月齡時進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進行一次免疫;也可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和劑量實施免疫。
七、羊痘免疫技術方案
對新老疫區,受威脅區羊只進行全面免疫,應免盡免,不留空檔。山羊痘活疫苗可用于綿羊痘和山羊痘的預防。不同品系的山羊和綿羊,一般可于60日齡前進行接種1次,以后每隔12個月加強免疫一次。疫苗免疫接種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八、豬流行性乙型腦炎免疫技術方案
對疫病流行地區,在蚊蟲出現前1~2個月,對豬等易感動物進行一次免疫。具體免疫方法及劑量按相關疫苗產品說明書規定進行。
以上所有免疫技術方案中提到的各類疫苗(不管是省級招標的強制免疫疫苗還是畜禽養殖場自行采購的疫苗),均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并持有農業部正式批準文號的產品,相關疫苗產品的具體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查詢”平臺“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數據”中查詢。
特別提醒:江蘇省為布魯氏菌病的非免疫區,執行監測凈化政策,所有的家畜養殖場不得引進布病免疫家畜,不得自行開展免疫,否則將視為陽性家畜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