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9-01-18 16:14
- 瀏覽次數:
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
?
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加快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江蘇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振興實體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1.支持中小企業加大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級的投入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引導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打造一批細分市場占有率高的“隱形冠軍”企業。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當年在裝備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以及產品研發投入總額達300萬元,按不超過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中小企業加大信息化投入、實施信息化改造,對新獲認定的省級信息化示范企業(平臺)等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2.對國家認定的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培育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獎勵。凡新獲認定的省級“隱形冠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產品、“隱形”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25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3.對新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當年其單個專利新產品開票銷售突破500萬元的,按不超過新產品開票銷售的2%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
4.對年開票銷售突破2000萬元,且開票銷售、入庫稅金兩項指標增幅均達20%以上的中小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二、推進中小企業創新創業
5.推動創新要素向創業園區(基地)匯集,提升創業園區(基地)公共服務能力,培育一批省、市級創業園區(基地)。凡獲批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范基地的,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獲批為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的,一次性最高獎勵15萬元。對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基地,按其當年培育新創辦入駐企業數,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輔導補助。
6.鼓勵在省市重點工業園區和創業基地中建設供中小企業創業的廉租型標準廠房,對市區廉租型標準廠房建設單位按當年建設竣工面積給予獎勵,單層標準廠房獎勵4萬元/萬平方米,多層標準廠房獎勵8萬元/萬平方米,最高不超過50萬元。為小微企業尤其是科技型或新興產業的小微企業提供廉租型標準廠房租賃的機構,按其減免租金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推進小微企業進規模,對當年首次達到規模以上標準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支持小微企業參加國家級、省級創業創新大賽,對獲得國家級創業創新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創業創新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三、加大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支持
8.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擔保機構必須依法誠信經營業務,擔保業務開展1年以上,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在70%以上的,按其提取風險準備金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以年平均在保余額為基數,給予不超過2%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9.對市及各區中小企業轉貸平臺、中小企業統貸平臺,按當年轉貸、統貸業務額的0.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10.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質優價廉的普惠服務。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的作用,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政策宣傳、技術服務、融資對接、法律咨詢、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及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等。對受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委托,承擔中小企業科技、質量、管理、兩化融合等診斷活動的單位,對診斷費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單次補助不超過20萬元。
11.壯大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機構,重點培育一批專業化中小企業星級服務機構,發揮好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提升服務能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獲批為國家級中小企業示范服務平臺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批為省級三星、四星、五星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社會化服務機構)的單位,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批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的單位,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12.健全完善培訓體系,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中小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免費培訓,重點支持針對“專精特新”企業開展的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加快轉型創新以及培育行業領軍人才等方面的培訓服務。對受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委托培訓的單位,按照參培人員給予100元/人·天的補助。
五、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13.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市政府設立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本政策中財政獎補政策的落實,并視市級財力狀況,調整專項資金預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14.開展宣傳推介活動。安排一定資金,組織各類媒體開展中小企業系列宣傳,選擇發展一批典型,對企業進行全面介紹和宣傳,重點推廣“專精特新”企業成長案例和成功經驗,提升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
15.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組織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國內外展會,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六、附則
本政策中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劃分的中、小、微型企業,如有新標準,按照新標準執行。為扶持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對獲得省級以上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不作規模要求。
凡當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嚴重違法經營等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不享受本政策。
同一事項涉及兩個以上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標準執行,不重復獎補。之前制定政策的相關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
本政策適用范圍為泰州市區(含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醫藥高新區),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可以參照本政策執行。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本政策制定項目申報實施細則,加強對項目、資金申報審核和績效管理。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扶持市區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辦發〔2015〕11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