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9-11-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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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空氣質量,有效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泰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規定,決定對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將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列入高排放機動車范圍。
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是指排放標準為國Ⅲ標準和低于國Ⅲ標準以柴油作為動力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
二、全天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入以下禁區范圍通行。
(一)海陵區
1.梅蘭路段(東風路—青年路)、永暉路段(東風路—青年路)、永泰路段(東風路—青年路)、海陵路段(濟川路—鳳凰路)、鼓樓路段(濟川路—鳳凰路)、引鳳路段(濟川路—鳳凰路)。
2.人民西路段(青年路—迎春路)、迎春路段(青年路—江州路)、五一路段(青年路—人民西路)、公園路段(青年路—泰山公園東門)。
(二)醫藥高新區
梅蘭路段(吳洲南路—吳陵南路)、吳洲南路段(春風路—鳳凰路)、吳陵南路段(春風路—鳳凰路)、泰翔路段(春風路—鳳凰路)。
(三)高港區
揚子江路段(春港路—通港路)、金港路段(春港路—通港路)、生態園南側輔道(揚子江路—金港路)。
三、每日6:00—22:00禁止所有貨車在以下限制通行的道路內通行。
(一)海陵區、醫藥高新區
1.祥泰路以東,興泰公路以西,揚州路、海陽路、森園路以南,永定路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2.興泰公路以東,晨光大道以西,海姜大道以南,迎春路(含)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3.泰安路以東,永吉路(含)以西,迎春路(含)以南,育才路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4.秋雪湖大道(農卞路—龍騰路),農卞路(秋雪湖大道—俞張線)
5.祥泰路、吳陵南路(含)以東,鼓樓路(含)、海陵路(含)以西,永定路、祥龍路(含)以南,姜寺路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6.祥泰路(含)以東,野許路(含)、海陵路(含)以西,姜寺路以南,健康大道(含)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7.藥城大道(長江大道—野許路)
8.南官河東路(含)以東,泰州大道以西,藥城大道(含)以南,天星路(含)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泰州大道不在限制通行范圍內。
(二)高港區
1.向陽路以東(含),高港大道以西,通港路以南,揚子江路(含)、柴墟路(含)以北形成的封閉區域。
2.馬永路(高港大道—文錦路),永新路(高港大道—文錦路),明珠大道(高港大道—文錦路),文錦路(馬永路—明珠大道)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本通告規定的限行區域設置交通標志,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標志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區域設置高排放機動車自動識別系統。
五、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反禁令標志予以處罰。
六、各市(區)可以參照本通告設定本區域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實施方案。
七、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市政府此前發布的文件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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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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