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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考中考期間加強市區環境監管的通告
-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7-06-1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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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中考將在6月上、中旬進行,為保障迎考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高考、中考期間的環境監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業企業、建筑施工場地、商業娛樂場所及室內裝修在每日12∶00—14∶00和19∶00—次日8∶00,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作業和經營活動;高考(6月7日至9日)、中考(6月15日至17日)期間,考點周圍工地全天不得施工。違者將封存或者責令拆除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并處相應處罰。
二、6月1日至17日,市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焚燒秸稈。
四、考點周邊道路在考試期間實行交通管制。
各地、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間環境監管力度,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及時嚴厲查處,確保2017年高考、中考順利進行。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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